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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對教學與管理人員的聘任、培訓與考核過程進行控制,保證其在就職或上崗前,熟悉崗位職責和要求,并具有履行其崗位職責的水平和能力。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學院教職員工的聘任、培訓與考核管理。
3 職責
3.1 院長負責審批教職工招聘計劃和教師年度培訓計劃。
3.2 教學副院長負責審核教師年度培訓計劃。
3.3 教務處負責編制教師年度培訓計劃并對培訓情況進行督查。
3.4 組織人事處負責組織教職工聘任工作;負責教職工檔案的管理;負責統籌組織教職工崗前培訓工作;負責教職工外出培訓組織及安排工作;負責除教師、輔導員外其他教工系列人員的考核工作。
3.5 各部門負責按照組織人事處出具的培訓計劃,對新進人員及調至新崗位人員進行對應內容的崗前培訓;負責組織對本部門制定或修改的規章制度文件進行培訓。
3.6 質管處負責質量體系培訓。
4 工作流程
4.1 招聘計劃的制定
4.1.1根據教學與管理人員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培訓管理規則》要求配備的人員數量和條件,結合學校實際工作,每年5月和10月各部門制定本部門所需崗位的招聘計劃,經分管院領導審核后,報組織人事處,內容包括:崗位名稱、招聘人員數量、學歷要求、專業要求及其他相關要求等。
4.1.2 組織人事處將各部門的人員需求整理匯總,擬訂全院的招聘計劃,報院長批準后執行。
4.2 招聘流程
4.2.1資料收集:由組織人事處通過招聘渠道收集應聘人員資料。應聘人員資料包括個人簡歷、各種證書復印件等。
4.2.2資格初審:由組織人事處負責審查應聘人員的工作經歷和各種證件、居住地點等是否符合應聘崗位要求。
4.2.3組織人事處初試:初試工作由組織人事處組織和安排,通過初試全面了解應聘人員的工作、學習經歷、家庭情況、性格傾向和個人職業意愿等,并做好詳細的面試記錄。
4.2.4用人部門復試:復試工作由用人部門組織和安排,通過復試全面了解應聘人員的專業技能。
4.2.5組織人事處根據初試和復試情況,報用人部門的分管領導審核,經院長批準后,通知應聘人員辦理入職手續。
4.3 崗前培訓
4.3.1 組織人事處對新進教職工組織和安排崗前培訓工作,培訓內容包括:
序號
培訓課程
課時
培訓部門
1
入職培訓
(學院歷史概況、組織架構、人事管理制度)
2
組織人事處
2
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2
質管處
3
崗前培訓內容
6
用人部門
4.3.2新進教職工入職一個月內,相關部門填寫《教職工考核轉正審批表》中:培訓評定情況。
4.3.3新進教職工轉正到期前兩周,填寫《教職工考核轉正審批表》中:試用期自我鑒定。
4.3.4培訓評定情況和試用期自我鑒定填寫完成之后,新進教職工將《教職工考核轉正審批表》提交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組織人事處和院長依次審批。
4.3.5試用期考核合格,組織人事處辦理轉正手續;不合格,則延長試用期或者辭退。
4.4 日常培訓
4.4.1 每年1月10日前,教學部門擬定本部門教師的年度培訓計劃報教務處。教務處綜合教學部門的培訓需求并結合學院的工作需要制定教師年度培訓計劃報教學副院長審核,經院長批準后發到教學部門,并組織實施。
4.4.2當質量管理體系進行修改時,質管處在文件修改發布后一個月內,及時組織全部受控部門人員進行培訓宣貫。
4.4.3各部門要及時組織本部門人員,不定期開展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及相關規章制度文件的學習和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質量意識和工作能力,相應的學習和培訓記錄按照《質量記錄控制》程序保持。
4.5 外出培訓
4.5.1 教職工參加外出培訓,由組織人事處進行資格審核、流程申請及根據審批情況安排參訓。
4.5.2教職工參加外出培訓,如需要簽訂培訓協議,由組織人事處由根據培訓費用來設定,最短時間不少于1年,員工離職時,應于薪資中扣除其培訓后未能體現的費用。
4.5.3培訓服務期限
培訓費用等級
培訓費用(元,以D代表)
服務期(以Y代表)
1
2000≤D<5000
Y=1年
2
5000≤D<20000
Y=2年
3
20000≤D
Y=3年
4.6 考核
4.6.1行政崗位人員的考核
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人員進行考核。(具體參照各部門考核辦法)
4.6.2 教學系列人員的考核
各二級院(部)負責對本部門教學系列人員進行考核。(具體參照《教師教學工作考核辦法》)
4.6.3 學生管理人員的考核
各二級院(部)負責對本部門輔導員進行考核。(具體參照《輔導員考核辦法》)
4.6.4 中層管理人員的考核
組織人事處負責安排和組織學院中層管理人員的績效考核工作。(具體參照《中層管理人員考核辦法》)
5 依據的規范性文件
5.1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培訓管理規則及其實施辦法
5.2 學院教師教學工作考核辦法
5.3 學院行政崗位人員考核辦法
5.4 學院輔導員考核辦法
5.5 學院中層管理人員考核辦法
5.6 學院二級教學管理實施方案
6 質量記錄/表格
6.1 教職工信息登記表 RHCX06-01(組織人事處保存,長期)
6.2 教職工面試入職審批表 RHCX06-02(組織人事處保存,長期)
6.3 教職工考核轉正審批表 RHCX06-03(組織人事處保存,長期)
6.4 教職工辭職審批表 RHCX06-04(組織人事處保存,長期)
6.5 交接清單 RHCX06-05(組織人事處保存,長期)
6.6 教職工進修(上船)申請表RHCX06-06(組織人事處保存,長期)
6.7 教職工返校申請表 RHCX06-07(組織人事處保存,長期)
6.8 績效考核表 RHCX06-08(組織人事處保存,長期)
6.9 勞動合同 RHCX06-09(組織人事處保存,長期)